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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首义史》(连载19)(2)

辛亥革命网 2015-04-22 13:51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冯天瑜,张笃勤 查看:20709
清政府的“铁路国有”政策,实质是将铁路修筑权连同铁路控制权,一并出卖给外国人,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国人民的强烈抗议。

   由立宪派领导的湖北铁路风潮,在1909年至1910年间曾一度形成较大声势,参加者包括社会各阶层,出现了“农夫演说(余民三),洋洋数千言,兵士断指(陶勋臣),血淋漓,以及星士解囊(黄孝春)以助协会之用费”[ 《湘路纪事》,《辛亥革命》(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48页。]的动人情景。但是,湖北的铁路运动毕竟没有发展成四川保路风潮那样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其基本原因是湖北所收民股远不如四川多,汤化龙等人又对偿还民股作出了具体安排,这样,清廷的“铁路国有”政策颁布后,湖北民众反应的强烈程度自然不及四川。加之湖北铁路协会领导集团发生分化,路股筹集进展迟缓,湖北当局又力加阻挠、限制,湖北铁路运动形成虎头蛇尾。造成这一局面的另一个潜在因素,是当时湖北革命党人正在积极准备起义,在其影响下的军界、学界和会党势力,唯恐暴露形迹,不便过于直接地卷入争路事件。

  湖北的铁路风潮虽未形成四川那样声势浩大的保路运动,但在1909~1911年间,还是起到了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重大作用。广东籍京官在知道铁路国有的消息后,联名参奏邮传部尚书盛宣怀“朦蔽圣聪,侵权违法。”6月6日,广东粤汉铁路公司举行股东大会,讨论抵制对策,会上通过决议“万众一心力争商办”,股东大会致电邮传部要求“撤销国有令,以昭大信”,同时致电湘、鄂、川三省共同行动,相互支持,号召省内外股东向政府致电力争。广东当局如临大敌,当股东大会开会时,派数百名士兵警戒弹压。保路绅商逃亡香港后,在香港成立广东保路会,继续开展保路活动。铁路风潮使得各阶层的民众从切身利益的丧失中,真实地体验到清政府的卖国、朽败已达到无药可救的程度。包括立宪派在内的士绅阶层从清廷一边离异出来,与铁路风潮有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对清廷的愤恨达到一触即发的程度,亦与铁路风潮有内在因缘。

  湘、鄂两省以及广东绅商民众激昂的保路斗争,给了四川社会各界很大的感染和鼓舞,进而使四川保路运动后来居上,高潮迭起。5月16日,川汉铁路总公司董事局致电邮传部,以四川“忽闻国有之命,众情惶惧”为理由,要求清廷仍维持川汉铁路商办原案,但邮传部置之不理。四川京官联名反对川路收回国有,清廷仍无动于衷。川汉铁路公司鉴于收回商办铁路“系属非常变局”,于5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商讨对策。到会股东722人,一致对清政府派员接收川汉铁路。至此,川汉铁路公司董事局、四川省谘议局、四川省城各法团绅商以及四川的京官皆纷纷出面要求清廷收回成命。从1911年5月12日川汉铁路公司得悉铁路国有政策的谕令起到同年6月17日四川保路同志会成立为止,是四川保路运动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里,运动只局限于四川绅商的范围之内。此间,多数绅商对对清政府寄托着严重的幻想,希图通过川督代奏,恳求清廷收回成命, 1911年6月17日上午,四川铁路公司召开大会,宣布成立四川保路同志会,特拨银4万两作同志会经费。四川保路同志会成立以后,一边发表《保路同志会宣言书》,号召全川民众起来“破约保路”一边派讲演员带着同志会发给的委任状,分赴各府州县演说保路宗旨,联络官绅,鼓动民众,组织各地保路同志协会。8月5日,股东特别大会在铁路公司开幕,罗纶担任主席。到会代表600余人投票选出颜楷、张澜任股东大会正副会长。川汉铁路公司股东特别大会的召开,进一步激发了各地代表的争路热情,并通过他们进一步引起了全川群众性保路斗争的新高涨。自8月24日由成都开始,迅进形成席卷全川的罢市、罢课斗争风潮。这一斗争的展开标志着四川保路运动开始突破“文明争路”的框子而以激进的行动反抗清王朝。罢市罢课七八天,清政府除严令赵尔丰严厉对付外,对川民的要求一口拒绝,扬言铁路国有政策绝无可更改。四川绅商也不退却,1911年9月1日,川汉铁路公司股东会向全省通告,不向政府交纳粮税。在此过程中,四川革命党人一直投身其中,努力将保路运动引向反清起义的轨道。在罢市罢课开始后,同盟会员朱国琛、杨允公、刘长述起草了一份宣传材料,取名为《川人自保商榷书》,铅印成传单,于9月5日川汉铁路特别股东大会开会前,散发给入场的代表。《川人自保之商榷书》首先痛陈民族危机,揭露清政府卖国行径,号召民众自立自保,并罗列出现在自保条件与将来自保条件。该书称:

  中国现在时局,只得亡羊补牢,死中求生,万无侥幸挽救之理。凡扼要之军港、商埠、矿产、关税、边地、轮船、铁道、邮便,与制造军械、用人行政、一切国本民命所关之大本,早为政府立约,擅给外人。并将各行省暗认割分,已定界画。如江苏、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四川六省,与英国立约,不得让与他国。福建、浙江两省,与日本立约,不得让与他国。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省,与法国立约,不得让与他国。山东一省,与德国立约,不得让与他国。自日俄战争和议以来,又与英国立约,西藏不得让与他国。满洲三省,则为日俄暗分。俄又侵略蒙古、新疆,将由新疆侵入甘肃、陕西。德又将侵山西、河南,以卫山东。其余直隶,虽为京城所在,日本将由奉天入关,以行侵据。尤可恐怖者:日于旅顺口,俄于西北利亚,德于胶州湾,英于威海卫及香港,法于广州湾及安南,早已作为战争中国之根据地。立炮台,造营房,泊兵船,制造枪炮弹丸,驻扎将校兵卒,危机四伏,一触即发。[ 《辛亥革命》(四),第355页。]

  《商榷书》公开揭露批判清政府在空前的民族危机面前,不肯发愤自强,亟圖挽救,“乃多賄賂公行,日以卖国為事。而對於人民,猶不許國民軍成立,及製造軍械,聽其自保。推其原因,政府深恐人民一強,即為彼附骨之疽,似非與中國人民同歸於尽不止。......以政府之疑慮難解,致外人之侵略無窮,遂將五千年古国,沉淪於九淵之下。”进而论述了四川的地理优越、物产丰富、土地辽阔及人口众多,号召大家齐心协力,团结自保:“四川东连两湖,西连藏卫,南连云贵,北连陕甘。夔门剑阁,古称天险,铁路轮船,尚未大通。以比各行省,外人插足尚浅,势力亦薄。且土地五十万六千方里,人口七千万,气候温和,物产无所不有。即比之日本,犹不及四川远甚。今因政府夺路劫款,转送外人,激动我七千万同胞,翻然悔悟。两月以来,其团结力、坚忍力、秩序力,中外鲜见,殊觉人心未死,尚有可为。及是时期,急就天然之利,辅以人事,一心一力,共图自保。”[ 《辛亥革命》(四),第355-356页。]

  《商榷书》以自保之名,行独立之实,巧妙地把革命思想溶入自治议论当中。《商榷书》的革命独立思想,启发了四川人民的反清斗争意识,也引起了清朝统治者警觉,川督赵尔丰认为《商榷书》其中的语气及所提自保条件,隐含独立意图,尤为狂悖,遂于9月7日诱捕四川咨议局正、副议长蒲殿俊、罗纶和铁路股东会、保路同志会首领颜楷、张澜、邓孝可等人,并下令向集会督署请求释放蒲、罗等人的民众开枪,致数十人惨遭杀害,几十人受伤,制造了轰动朝野的“成都血案”。

  据熊克武等《蜀党史稿一 辛亥革命记》:“尔丰突于十五日捕法部主事蒲殿俊、举人罗纶、度支部主事邓孝可、翰林院编修颜楷、贡生张澜、举人彭芬、民政部主事胡嵘、举人江三乘、叶秉诚、王铭新诸人,坐以图谋不轨,欲骈诛之。将军裕昆不肯质证,幽诸督署,以逆党勾结为乱入告。成都商民骇异,乃以木板书德宗景皇帝牌位,燔香顶礼,环跪总督衙门痛哭,为罗纶等请命。营务处田徵葵挥兵开枪击之,毙三十二人,众仍不解。徵葵复命燃大炮轰击之,成都知府于宗潼大哭,以身障炮口,众乃得免。巡防军因驰逐路人,践踏伤夷者不可胜计。逾日,城外居民复纷纷冒雨奔城下请命,徵葵复命开枪击之,死者又数十人。”[ 《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一册,第230页。]“成都血案”发生的第二天,四川保路同志军在各州、县相继起义,包围成都,全国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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