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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银行除经营一般银行业务外,还承办中国政府借款及关税、外税收入的保管业务。与外国银行密切相关的外国人办的保险公司,又垄断了武汉的保险业。据载,“汉口、武昌、汉阳三处典当,在外人保险公司购保者,每年保费约有六、七万之多,未免利源外溢”[ 《东方杂志》,1907年第4期,第64页。]。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也操在外国银行手中。以汉口为例,中国货物输出所得货币,需从外国银行(特别是汇丰银行)取得票据,方能经过钱庄向外国银行兑现。外国货物的输入,也要依托外国的输入银行,或由外国银行经办汇兑现金,再购买外国商品,交中国方面。外国银行“在1880年,就十分确定地赢得了在中国贸易中发号施令的地位”[季南:《1880~1885年间英国在华的外交》,1939年英文版,第269页。]。
洋商控制外贸,使中国民族经济处于仰人鼻息的窘境。1894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奏称:“近年湖北、湖南两省茶商颇多亏累……半由商务压磅、退盘、割价,多方刁难。而此项红茶,除洋商之外,别无销路,以致甘受抑勒。”[ 《张文襄公奏稿》卷22,第9~10页。]如光绪十八年(1892)二三月间,因气候失调,两湖红茶受病,成色偶有参差,“英商抑勒茶价,借端挑剔。汉口茶帮并不齐心,纷纷减价求售,致亏本银一百数十万两,洋行大获其利。”[吴大澂奏折,转引自《湖南省志》卷1,第117页。]
外国银行的借款条件是十分苛刻的,除年利率高达百分之四点五到百分之七,还要提出严酷的抵押条件。“帝国主义列强经过借款给中国政府,并在中国开设银行,垄断了中国的金融和财政。因此,它们就不但在商品竞争上压倒了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而且在金融上、财政上扼住了中国的咽喉。”[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29页。]如1887年英国汇丰银行向清政府提供五百万两白银的贷款,指定以广州、上海、汉口三地海关税收作担保。此外,清末湖北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向外国银行举债,以湖北税收作抵押的还有多起。如,1898年借英德洋款160万镑,以宜昌盐厘金并加价银100万两、鄂岸盐厘50万两、皖岸盐厘30万两,共计180万两为抵;1908年,为赎回京汉铁路借款500万镑,以直隶、江苏、湖北各税及盐GFEB8加价为抵押;1909年,湖北地方政府向汇丰银行借款50万两,七厘行息,还期十年,以宜昌盐厘作抵押;1911年,湖北地方政府向汇丰银行借款200万两还债,七厘行息,还期十年,以宜昌盐厘作抵押[ 《国民经济杂志》1912年卷1,第3期,第8~10页。]。关税、盐厘是清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将其抵押,无异于将中国财政的生杀予夺之权交给了外人。
至于力量单薄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从外国银行借款,则有丧失企业生命的危险。如汉口扬子机器厂、武昌竟成电灯厂先后向外国银行举债,便以工厂作抵押。[孙毓棠、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63页。]汉口既济水电公司两次向日本东方兴业公司借债,日方提出:一、机器及各部件和零件均向日本购买,日方不能供给或不能生产的品种,始可向其他国家认购;二、公司水电二厂所用燃料供应均向日方采购;三、工程机器部门须聘请日籍工程师担任;四、财会部门须聘请日籍会计人员核算;五、财会须另设日文账目一套,以便日方稽核。[梁绍栋:《汉口既济水电有限股份公司创办和演变概况》,武汉市政协文史资料(未刊稿)。]公司的要害完全被日人所控制。连武汉财力最雄厚的买办刘歆生开办的湖北阳新炭山湾煤矿,也因向法国银行借款无力偿还,而被法人吞并。[孙毓棠、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870~920页。]
五、兴办工厂 输出生产资本
湖北地处交通要冲,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便成为列强兴建为进出口贸易服务的加工工厂的重点地区。在这方面,俄国捷足先登。
汉口于1861年开埠后,俄商开始直接来汉口贩茶,进而建立砖茶制造厂。最先,这些砖茶厂设在鄂南各产茶区,如在崇阳的顺丰砖茶厂(1863年创办),在羊楼洞的新泰砖茶厂(1866年创办),在羊楼司的砖茶厂(1868年创办)。这些砖茶厂仍用手工,但技术高于中国旧式砖茶作坊[ 《海关贸易报告册》,上篇,1876年,第64~65页。]。七十年代,上述砖茶厂逐渐转移到汉口。
位于英租界滨江的俄商顺丰砖茶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