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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咨议局,按照清政府规定的立宪程序,先要建立自治机构,进行选民调查,选举议员,修建咨议局房屋等。陈夔龙奉谕,于1908年初先成立湖北全省地方自治局,下设四科,附调查员研究所、自治研究班、武汉公民养成所,另外还设调查局,其总办为陈敬第(即陈叔通)。1908年4月又将原咨议局创办所改为咨议局筹办处[ 《庸庵尚书奏议》卷十一,转见《辛亥革命在湖北史料选集》,第357~358页。],以喜源为总办。喜源是个旧绅,筹办事宜不让绅、商、学界与闻,立宪党人深为不满,1908年10月18日,在武昌奥略楼集会质问筹办情形,“问难至一小时”。喜源见舆论不容,只得声明辞职。陈夔龙又改任日本留学生周云楼任总办,姚晋圻、周天为坐办,夏寿康、张国溶、汤化龙、陈树屏为参事。咨议局筹办处的主要工作是选举议员。
宣统元年(1909年)举行咨议局选举。按宪政局编查馆规定的选举日期,应于宣统元年正月十五日(1909年2月5日)开始初选,三月十五日(5月4日)开始复选,由于湖北境内多山,交通不便,初选、复选均推迟数月。“四月十五日行初选举,应初选人十一万三千二百三十三名,分次选举如额。六月十五日行复选举,应设议员八十名,专额议员三名,复分次选定加额,准于八月内齐集省垣,二十日举行议长、副议长及常驻议员等正式选举,一律如额,九月一日成立。”[ 《湖北通志》卷三五,《经政志》十一,新政一,第1429页。]这次“选举”的选民人数113 233人,仅占当时湖北全省人数25 590 308人的0.38%;议员也不是由选民直接选出来,而是“用复选举法任之”,即由选民举出若干“选举议员人”,再由这些人投票选举议员。
上述举措离真正的“民主选举”相距悬远。但作为“民选”,在中国土地上毕竟是破天荒第一遭。选举结果,吴庆焘当选议长,汤化龙、夏寿康(1871~1923)当选副议长,刘赓藻等十七人当选驻会议员,刘耕余等为候补驻会议员。当时,咨议局尚未建成,开会借教育总会,办事借劝业公所。后来咨议局在武昌演武厅(阅马场)绿营公所旧址改建,采用日本议会建筑图样,屋后空地建议员公所,限庚戌(1910年)七月完成。
湖北咨议局当选议员,大都有功名和一官半职,其中一些人接受了资产阶级思想,具有改革政治的意图。例如汤化龙走的便是一条由科举出身,进而接触新学的道路,他“光绪壬寅,乡试中式。……旋成进士,授刑部主事。见世变益亟,朝局至不可问,发愤谓:‘政治不革新,国亡不可救;而欲救国,必更博求新知,止旧学不周于用。’”[ 《汤化龙行状》,《蕲水汤先生遗念录》。]他“自请咨送留学日本,入法政大学。”在日本“与乡人留学者倡设湖北教育会”[ 《汤化龙行状》,《蕲水汤先生遗念录》。],后回鄂筹备立宪事宜,为立宪奔走呼号,被时人称之“宪迷”。其他如议员张国溶、刘赓藻、胡瑞霖等人都与汤化龙有类似经历和思想。正是这批人构成上层资产阶级和开明士绅的政治代表,他们以较为丰富的政治经验和多变的色彩在辛亥武昌起义前后的舞台上。
按照清廷规定的统一时间,湖北咨议局于1909年10月14日(宣统元年九月初一)在武昌举行开局典礼。到会议员七十一人,行“北向宣诏谢恩”之礼仪。湖北文武官员陈夔龙、李岷琛、杨文鼎、高凌霨、马吉樟、张彪等作为“特级代表”与会。咨议局议长致开幕词,宣布湖北咨议局正式成立,以前设立的咨议局筹办处即日裁撤。
1909年10月14日至12月2日(九月初一至十月二十日),湖北咨议局举行第一次常年会议,议决七十多项议案,选举以张国溶为首的十人法律委员会、金式度为首的十人预算决算委员会、董钦墀为首的十人税法及公债委员会、胡柏年为首的六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但祖荫为首的六人惩罚委员会。最后举行资政院议员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胡柏年等十五人为资政院议员。
咨议局的活动,必须遵循清廷颁布的《钦定咨议局章程》。该章程规定,“咨议局钦遵谕旨,为各省采取舆论之地,以指陈通省利弊,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 《大清光绪新法令》第2册,第4~14页。]。章程又规定:“咨议局议定可行事件呈候督抚公布施行。”[ 《大清光绪新法令》第2册,第4~14页。]咨议局提出的议案采纳与否,“凭诸督抚”[ 奕劻等《遵旨议覆考案宪政大臣于式奏陈谘议局章程权限折》。]。如果咨议局与督抚意见不一,则“由督抚将全案咨送资政院以待决定,而资政院议事须请旨裁夺,其可否预夺之柄仍在君上,固不出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之本旨也”[ 奕劻等《遵旨议覆考案宪政大臣于式奏陈谘议局章程权限折》。]。也就是说,各省督抚对本省咨议局的全部议案拥有裁夺权,而皇帝又对这些议案操有最后审定权。章程还明文规定如果咨议局议事有逾越权限不受督抚劝告者,“督抚得令其停会”;如果所议事件“有轻蔑朝廷情形者”,“有妨害国家治安者”,“督抚则奏请解散”[ 《大清光绪新法令》第2册,第4~14页。]。
凡此种种,可清楚看出,咨议局从筹办到成立以至开局议事,全然是在清廷封疆大吏的直接操纵和控制之下进行的;咨议局的行事宗旨,也被毫不含糊地限定在清廷的专制制度许可范围之内。湖北咨议局在省内的日常性议案,主要有“兴办教育”、“整顿吏治”、“发展实业”诸项。湖北咨议局成立后所做的影响较大的一事,是推进全国性的“请开国会”运动。
1910年7月12日(六月初六日)湖北咨议局、湖北国会请愿同志会及绅商学界数百人集会,决定响应各省请代表号召,再作第三次请愿,提出“不开国会,不承认新捐税”的口号。
与各省咨议局代表到北京请愿的同时,1910年11月12日武汉各团体也往总督衙门向瑞澂“请速开国会”。各团体代表先“至武昌咨议局聚集,二时半出发。……共约四千余人”,举澄“红字黄质之‘请速开国会’旗二面。至督辕后,即排队于大堂廊下,由各团体代表内推举十人,着衣冠,面谒瑞督”[ 《民立报》1910年11月14日。]。《民立报》说,这次督辕请愿,是武汉几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会。
请愿活动失败,立宪派人物由寄希望于清廷转而主张推倒内阁。
辛亥五月,咨议局联合会再开,汤化龙“自鄂入京,发汉口时,送行者达万人”,汤“演说至愤激,誓不获所求不止”[ 《汤化龙行状》,《蕲水汤先生遗念录》。]。在北京举行的各省咨议局联合会的第二次会议上,立宪派人士一致认为,必须推倒皇族内阁。湖北议员胡瑞霖指出:“现在一切政治之中心在于内阁,须由此处着手。若不以推倒现内阁为先决问题,则其余皆无讨论之价值。”汤化龙插话:“此说甚是。”与会者均赞成以此作为议题。胡瑞霖还建议:“递呈(指要求撤销皇族内阁)之后,可往劝庆亲王自己辞职,并请诸亲贵劝其辞职。不得,则同到上海开商务、教育、咨议局三联合会,将其罪状布告天下。再不得,则宣布外国,不认新债。”[ 《直省谘议局联合会第二届报告书》,第8~9页。]
立宪党人企图仿效欧美资产阶级政党,来一次“倒阁”运动。而汤化龙等湖北立宪党人,正是“倒阁”主张的积极推动者,从而成为全国立宪党人中的激进派。
1911年6月,立宪党人组成宪友会。宪友会的主要成员,先后担任过咨议局联合会主席的湖北咨议局议长汤化龙和湖南咨议局议长谭延闿,在最后的建言被清廷拒斥之后,发布“宣告全国书”,指出立宪的“希望绝矣”,“救亡之策穷矣”[ 《谘议局联合会宣告全国书》,《国风报》第2年第14号。],表示要另寻出路。汤化龙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他接受过革命党人詹大悲的门生帖子,积极参加过保路运动,已隐然成为革命党的同盟者。
湖北革命党人虽不赞成立宪派的政治主张,但到辛亥年间,双方在鼓动民众、抗议清廷虐政方面往往采取一致行动,如由文学社主办的《大江报》,其正副主笔詹大悲和何海鸣便与立宪派的活动多有呼应,詹大悲对组织商团,成立街巷救火会,出力不少;何海鸣还担任商业夜校的国文教员,并参加过武汉立宪运动大会的请愿活动。
清廷的立宪许诺由皇室内阁的成立而揭穿。立宪派跪求哀请立宪不成,开始徘徊于反清和拥清之间,最后确立了“推倒政府”的目标,从而在实际上与革命党有限度地携起手来。立宪派政治态度的转变,说明资产阶级上层和开明士绅已从清廷一边叛离出去,清朝的统治基础更形狭窄,陷入空前的孤立之中。
概言之,在二十世纪初叶,在清王朝内部,已出现“不满现状和丧失前途的气氛”,“文职的、军事的上流阶层逐渐产生这种信念时,他们准备,一旦革命来临,就唾弃满清王朝,支持革命事业。这种支持,对于革命事业的成功来说,是绝对不可少的”。而此种情势,“是一七八九年在法国、一九一七年在俄国、一九一一年在中国的特征”[ (美)周锡瑞:《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7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