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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首义史》(连载36)(3)

辛亥革命网 2015-06-09 09:35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冯天瑜,张笃勤 查看:20544
武昌起义以后,民军面临严峻的军事形势,亟需扩大军事力量。10月14日,军务部以军政府都督的名义,发出募兵告示,规定能募得三、四十人者任排长,百人上下可任队长。

  第一,各部长得兼参议员,参议一职在当时很重要,可参与立法、议政。

  第二,稽查员由起义人公推,从而特别强调了“起义人”的重大作用。

  第三,秘书、顾问、参议、稽查之下都有一个“员”字,以示“公仆”之意,官方造册列表亦有写作“秘书员”“顾问员”的,颇有一点民主气息。

  都督府任职人员,革命党人和回国留学生占主导地位。秘书员中,李步青先为首席秘书,杨玉如始充秘书长,陈寿熙、饶汉祥继任(饶任职时间最久)。顾问中人员最为复杂。参议员调动频繁。由蔡济民等八名稽查员组成的“各部总稽查部”,虽不见组织章则,但当时颇具权威,他们可以直接干预各部行政,有时负责处理特殊任务。重要会议和人事安排,例由各稽查员出面。报纸上戏称他们为“八大金刚”。1912年初总稽查部改为纠察司,分设内务、外交、财务、交通、实业、教育、司法、军务八科。

  设置稽查员和各部总稽查部,本是党人掌权的一种手段,但黎元洪却另有一套打算,他令人制定的《鄂军都督府内部稽查科简章》,规定“内部稽查科专司都督府属各部之责”,“各部人员应受本科稽查,不得私存意见。”[ 《中华民国公报》1911年11月5号。]又制订《外部稽查科简章》,规定该科“直隶都督府”,“专查外部一切事宜,兼任临时督战指挥各事”[ 《中华民国公报》1911年11月5号。]。

  革命党人所组成的监察和稽查,都大而无当,不免被抵消;黎元洪的内外稽查科,则巨细靡遗,成为他控制军政的特务机构。黎元洪离开湖北后,稽查科为军阀所继承。他们捕杀“乱党”,即由此类稽查执行。

  至1911年12月,黎元洪被推为中央大都督,又扩大他的秘书室组织,其简章规定:“都督府秘书室,以秘书主任二人、秘书官九人、秘书员七人组织而成。”“主任秘书承都督之命,参赞中央军政府一切职务。”[ 《中华民国公报》1911年10月。]

  中央都督府秘书室,正式成立于停战之后。其后黎元洪以大元帅兼都督、副总统兼都督,这个秘书室逐步成为黎的特殊机构。

  黎元洪又设置总参谋部,扩大参谋业务,紧握军权于黎氏一人之手。总参谋部由吴兆麟主持日常工作。

  都督府所属各部,各有专司,将于以下各节分别叙明。其不属于各部的机构,附见于下。

  三、总监察处

  照同盟会和共进会的规定,某一省的主盟人即为起义后的大都督。共进会、文学社联合会议推刘公为总理,军政府成立时,他因后至,未任都督一职,而其声望又在众人之上,襄阳、郧阳人士尤为刘公不平。军政府鉴于刘公的特殊地位,于是因人设事,特设一总监察处,推刘公任总监察。

  总监察处的成立,固有监督黎元洪的意义,但军政大权已为都督所掌握,虽然总监察有假托全国大总统亲任之名,亦无法改变都督专权的现实。

  总监察处秘书长初为谢怀露,继为郑江灏。徐万年为稽查部长,曾尚武副之;刘斌一为参议部长,曾振汉副之。刘公夫人李淑卿改名刘一,任总监察处收发员。她是都督府及各部职员中的唯一女性。刘一还在报上刊登启事:“每日下午二句钟在总监察处接见各界姊妹”[ 《中华民国公报》1911年10月。],尤为难能可贵。

  总监察处设在武昌抱冰堂。

  总监察处的一项工作是对各方捐款实行监察。

  总监察处还设有从军讲演会。讲演会以中华民国军政府之宗旨为宗旨,以补助军人知识而设,如真能深入军队,也算一种军队政治工作,但由于总监察处本身的弱点,讲演会没有起什么作用。

  汉阳陷敌后,刘公坚持与武昌共存亡,并通令各机关部队接受总监察处的指挥,但当时武昌各方大都各行其是,总监察处无以发挥作用。后刘公自请率军北伐,出任北伐左翼军总司令,离开武昌,总监察处随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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