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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国璋所谓的“碍难承认”,“尤为不妥”等等,在袁世凯看来,倒是末节,袁只求武汉战事速停。所以只经过简短磋商之后,即由英领事签字画押,民、清两军盖印施行。条件为:
一、停战十五日,由西历十二月初九日即十月十九日早八点钟起,至二十四日即十一月初五日八点钟止,期内除秦晋蜀三省另有专条外,两军于各省现在驻兵地方一律按兵不动。
二、袁总理大臣派唐绍仪尚书为代表,与黎大都督或其代表人讨论大局。
三、因秦晋蜀三省电报不通,恐难即日停战,是以所有以上停战条件与该三省无涉;惟停战期内,两军于该三省各不加增兵力或军火。[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八),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01、202页。]
民军致各省通电条文后有“如有一军在停战期内违犯按兵不动或在秦晋蜀三省增加兵力之条款,则彼一军有立即开战之权”字样;冯致内阁电中,有“此条询明,已有之兵力开战及剿土匪不在此列”字样。可见,民、清双方对条款的解释和理解各有不同。
三、由汉口议和改为上海议和
民、清双方实现停战以后,在袁世凯策划下,清方又提出议和倡议。
12月7日清内阁奉上谕:“现在南北停战,应派员讨论大局,着袁世凯为全权大臣,委托代表驰赴南方,切实讨论,以定大局。”[ 张国淦:《辛亥革命史料》,第288页。]袁世凯即委托唐绍仪为全权大臣总代表,严修、杨士琦为代表,汪精卫、魏宸组、杨度为参赞。又以在京每省一人为各省代表。其人选概由袁世凯指定。计直隶刘若增、山东周自齐、山西渠本翘、陕西余邦华、江苏许鼎霖、浙江章宗祥、安徽孙多森、江西朱益藩、湖北张国淦、湖南郑沅、四川傅增湘、福建严复、广西关冕钧、广东冯秋光、云南张锴、贵州蹇念益、甘肃刘笃庆、吉林齐熙甲、黑龙江广山、蒙古熙钰。袁世凯在北京并约请各省代表开谈话会,表示不惜捐躯报国,维护君主立宪到底。与会诸人,至为感动,不知正堕其术中。
12月9日,唐绍仪率各省代表南下。停战议和进入一个新阶段。
由于当时各独立省份的权力多被旧官僚或党人中的妥协分子所掌握,这批人大都对停战议和取赞同态度。如广西都督陆荣廷致电黎元洪,完全同意黎、袁停战条款,表示对黎“极佩卓见”[ 《民立报》1911年12月13日。];贵州军政府给湖北军政府的复电说:“和平解决,国民之所深望”[ 《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集,第267页。];湖南都督谭延闿、江西都督马毓宝、福建都督孙道仁等,虽然表示必须“颠覆满清政府,建立共和民国”[ 《民立报》1911年12月19日。],但也都拥护停战议和。一些激进的革命党人反对与袁议和的意见,被一派对袁妥协、议和了事的喧嚣声所掩没。
民军方面推伍廷芳为全权代表。因原定汉口为议和地点,故黎元洪以大都督身份致电伍廷芳:
清派代表来鄂,讨论大局。十一省恭推先生为民军代表,与之谈判。此举关系甚巨,元洪已专托苏代表雷君奋前往迎迓,务望辱临,至为盼祷。[ 《黎副总统政书》卷2,第1页。]
伍廷芳的名义虽然是“民国代表”,但主要反映江、浙等省的意见,所以他不愿到汉口参加谈判,坚持以上海为议和地点。他接黎元洪的电报后,回复说:
十九电悉,辱承十一省公推廷芳为民国代表,谊不敢辞。唯此临时组织政府,各省留沪代表,未许廷芳一日远离,又交涉甚繁,实难遵召,歉甚,恳即转致唐公,速来沪上公同谈判,由尊处派轮护送尤要。立盼电复。[ 《黎副总统政书》卷2,第1页。]
12月10日黎元洪又去电催促,12月12日伍廷芳回电,仍不愿来汉,并请求北方代表唐绍仪(1861~1938)赴上海谈判。
袁世凯认为,黎元洪已被制服,较易对付,武汉军事形势对北军也较为有利,应以黎元洪为谈判对手,以汉口为谈判地点。根据袁世凯的这一意向,12月11日,唐绍仪一行抵达汉口。但南方代表伍廷芳仍在上海,唐绍仪致电清内阁:
顷由英领事介绍黎元洪代表王正廷,据称:现推总代表伍廷芳不能来汉,拟同往上海会议,等语。……并据面称,娘子关、大同府两处切勿进兵,以符全国停战条款。[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八),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03页。]
唐绍仪在汉口稍事休整后,即过江同黎元洪晤面。因当时民清双方尚处战争状态,唐绍仪觉得进武昌城有碍,黎元洪亦感不便,于是便选择武昌城外毡呢厂(今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地址)作会谈地点。[见《武汉战纪初稿》,《辛亥革命史丛刊》第3辑,第158页。]唐、黎在毡呢厂举行餐叙,所用西餐器具,系从英国领事馆和英国商人处借来。随黎元洪到毡呢厂与会的有孙发绪、胡钧、夏维崧、杨玉如、杜锡钧、何锡蕃等人,毡呢厂总办张正基负责招待工作。[见张正基1956年10月谈话记录。]
由于上海方面的强烈要求,武昌方面当时又处于军事劣势,所以黎元洪只得同意将谈判地点改在上海,并将此意转告北方代表唐绍仪。经过这次餐叙,南北双方“商定在沪会议,由黎电告上海”[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八),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