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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再促中部同盟会领导人来汉未果
1911年9月24日武昌南湖炮队失事,引起清方警惕,湖北革命党人也深感危险迫近,急欲举义,遂致电时在上海的居正,要其再次敦请谭人凤、宋教仁等中部同盟会领导人速来武汉,主持起义大计。然而,此前在武昌狱中的胡瑛派岑楼持函再次赴沪,密报中部同盟会总部,称武汉戒严,现时发难不妥,劝宋教仁勿来。本拟启程赴汉的宋教仁再度犹豫不前,以《民立报》报馆事无人负责为托词,迟迟其行。[ 见汉川岑楼自述。又见岑楼1956年多次谈话记录。]谭人凤确信武昌起义在即,于10月8日抱病偕居正先行,及抵武昌,已经是起义后的第三天(10月13日),宋教仁和黄兴更在起义半月以后 (10月28日)才到武汉。
这样,黄兴及中部同盟会总部领导人谭人凤、宋教仁没有在武昌起义前赶至现场,坐失良机,成为辛亥首义的“迟到者”和“外来人”,直接结果是:起义后建立的湖北军政府未能由革命派掌理,留下历史性遗憾。
七、指挥机关分散设置
炮队事件后,不仅各军营内气氛紧张,武汉三镇也出现军警巡察频仍的局面。湖北巡警道王履康下令:“将各旅馆、学社加意调查。如有形迹可疑之人,准其即行拿获,以凭讯办而保治安。”[ 《时报》辛亥(1911)八月十六日、十二日。]有鉴于此,湖北党人的起义领导机关,只得分散设置,采取隐蔽措施。
共进会总机关原在汉口长清里九十八号熊晋槐(1883~1958)住处。联合大会以后,政治筹备处设于此。当时主要工作,有下列诸端:
(1)孙武督同潘善伯、李白贞等配制炸弹;
(2)湖北黄陂人李白贞(1886~1966,又名伯桢)曾在汉口歆生路设立荣昌写真馆(照相馆),有一定的化工技能和设备,负责刊刻军政府印信,“桢乃仿效西人电气刻铜法,铸成中华民国军政府鄂省都督印一颗。众惊喜曰:‘印信即得,大事济矣。此次功成,尔之力也!’”[ 《李伯桢事略》,《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中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54页。];
(3)又按前经东京共进会预拟的国旗图样制造旗帜(共进会所用十八星旗,红地,中为黑色九角,表示以铁血主义实行革命;十八星代表十八行省铁血联合之义),由赵学魁(师梅)、赵学诗兄弟在武昌雄楚楼绘制;
(4)丁立中经营的印刷公司,印刷中华银行钞票,并运至长清里机关由李作栋、丁立中诸人加盖印章;
(5)谢石钦、邢伯谦、梅宝玑等,斟酌东京同盟会所拟文告,并自行拟缮起义布告及对外照会。
由于长清里机关人员出入频繁,引起官方注意。方殿甲来报,长清里已在清吏侦缉之中,政治筹备处乃移往荣昌照相馆工作。不久,“上海某报载有汉口某照相馆,系为革命秘密机关。满吏闻风,潜派侦探,分途伺隙桢馆(指李白贞的荣昌写真馆——引者)”[ 《李伯桢事略》,《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中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54页。]。于是由李白贞担保租得汉口俄租界宝善里十四号房屋一栋,政治筹备处机关于10月7日(八月十六日)迁入其内,刘公则在侧近租屋作私人住所,以便照料一切。
文学社总机关,原在武昌小朝街(今武昌复兴路)八十五号,先由张廷辅承租,楼下张自住,楼上办公用。文学社与共进会联合后,该处成为军事总指挥部,各军事筹备员经常至此会商军事,各单位代表也按时来此汇报情况,供常驻筹备员参考。筹备处并指定杜武库、王华国为军事计划起草员。王华国以第四十二标防务在京汉线南段,特化装至武胜关实地勘察。其所定起义计划,据王华国与友人共同回忆,共有二十二条,其条目为:
(1)举义之时,宜乘盛,不宜乘衰。(因是时各社员之愤恨填胸,故云。)
(2)举义之时,宜乘暗,不宜乘明。(明者,指白昼而言;暗者,指黑夜而言。)
(3)队伍宜小不宜大。(市街之战,一处不能容多人。)
(4)队伍宜散不宜整。(城内街巷,均宽不过五尺外、八尺之内,若蜂拥而入,一遇机关枪,则全数被击,毫无隐蔽之法,故云。)
(5)队伍宜四出,不宜单独进攻或一、二路进攻,使贼不知我军主力之所在。
(6)队伍宜出没无常, 使贼莫知其数。
(7)各队宜放空炮,以振士气。
(8)各城门除中和、草湖两门外,宜闭不宜开,免奸人通信于贼,免贼逃出。
(9)炮宜多发,以壮军威,而丧贼胆。
(10)举义时刻宜无形,不宜有形。(有形如放火之类,无形如时间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