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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布告”同时,又颁布刑赏条令十六条:
本都督驱逐满奴,恢复汉族,凡我同胞, 皆宜信守秩序,勿违军法。所有刑赏各条,开列于后:
藏匿满人者斩 藏匿侦探者斩 买卖不公平者斩 伤害外人者斩 扰乱商务者斩 奸掳烧杀者斩 邀约罢市者斩 违抗义师者斩
乐输粮秣者赏 接济军火者赏 保护租界者赏 守卫教堂者赏 率众投降者赏 劝导乡民者赏 报告敌情者赏 维持商务者赏
此外,还有一些简短的谕令专对军队。
四、命悬一线的黎氏
(一)党人数次打算枪毙黎氏
鉴于首义后开始几天黎元洪的不合作态度,当时革命党人几欲枪毙黎氏,生此念者非张振武、李翊东二人,蒋翊武、张难先等都有这种想法,并已制订处决黎氏的计划,后因黎氏转而与革党合作,计划方放弃。张难先著文说:
武昌起义时,黎元洪本被迫而为都督,态度极为不明。三日(指10月11日黎任都督后三日,即10月14日——引者),余从汉川抵省,趋都督府,蒋翊武屏后执吾手泣语,谓黎且不可测。余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今夜汝等急切晓之,我明晨8时来,共决之耳。次晨翊武执余手贺曰:宋卿(黎元洪字宋卿)已下决心矣,余喜,即往汉川视察。先是别翊武后,出府,与数同志商;决议谓今夜黎不决,明晨即弃诸市……险哉黎元洪![ 张难先:《六十以后续记》之“武昌起义时和黎元洪三日三夜”,未刊稿,存张难先家属处。]
说首义后开始几天黎元洪命悬一线,并不夸张。
(二)黎氏剪辫
从12日到14日,黎元洪经过一段彷徨,得知汉口之役进展顺利,“汉口租界外侨观战时,都伸大拇指赞许革命军炮兵技术的优良。”黎氏暗中转变念头,逐渐接受各方人士的劝说,终于对革党表示,“我决心与你们帮忙”[ 李春萱:《辛亥首义纪事本末》,《辛亥首义回忆录》第二辑,第177页。]。
10月12日,蔡济民等劝黎元洪剪去发辫,黎思索再三始允,遂由丁仁杰(1891—1920)、刘度成二人给他剪掉辫子。蔡济民抚摸着黎元洪的头戏曰:“都督好像个罗汉。”黎笑曰:“有点似弥勒佛。”[ 《甘绩熙躬与辛亥武昌首义及阳夏鏖兵之经过情形实录》,台湾中华书局印行《辛亥武昌首义史编》(上),第430页。]众人还为此燃放炮竹致贺。
10月11、12日,汉阳、汉口光复。吴兆麟向谋略处同志提出,“临时总指挥”不必继续存在,应以都督名义发布命令。10月12日下午六时,“谋略处”开会决定:
继续以黎元洪名义传檄全国,通饬全省,促其响应和反正;
照会各国驻汉领事,请守中立;
用中华民国军政府大总统孙文名义布告周知,扩大影响;
设立招纳处,接待各方投效人员;
以原有标营为基础,扩编军队;
请咨议局电各省咨议局谋响应;并委托办理有关事宜;
分别派人赴汉口招降张彪、张永汉、萧安国等;
严禁滥杀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