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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首义史》(连载37)(2)

辛亥革命网 2015-06-10 09:23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冯天瑜,张笃勤 查看:20552
湖北军政府成立之初,以军事为重心,内务行政先归谋略处,继由兵谋科代办。内务部所管极为广泛,前清提学使司和劝业道所管业务,革命后都暂时并入内务部,但工作重点仍在民政方面。

  三、选用各县知事,颁行《府县行政暂时规定》

  武昌起义,各属归顺,地方官除少数留用外,大都重新派员接替。有原为党人出狱即为地方官的(如汉阳府知事李亚东,襄阳府知事梁钟汉),有由地方推荐的,有由考试合格录用的。考试办法先由部聘考试师十六人,通过笔试、口试,照任用章程录用。第一次考取汪仁东、萧崇勋、龚茂峻、陶峻、杨祖培、余国华、石晓宪、郑应昌、汪宗源、郭庆余、邹文炎、吴光第、黎敏德、李劲、周安世、景龙辅、向荣等多人。与此同时,严禁知事干涉词讼,裁汰旧书吏。[起义后至1912年2月各县知事名单,见朱峙三《辛亥武昌起义前后记》,《辛亥首义回忆录》第三辑。]

  内务部还主持制定了《府县行政暂时规定》,对地方行政诸方面的细则都有所规定。

  四、安抚各属

  武昌起义后,湖北各属,或自行响应,或传檄而定,或派兵攻克,新旧交势,情形各异。内务部请准都督分别派员安抚。安陆、襄阳、郧阳等处,由季雨霖招讨使就近安抚,其余各属安抚使为:黄州黄楚楠、荆州蔡汉卿、德安谢石钦、宜昌戴锡九,施南先为康楚藩,继为冯仁佺。时施南因分府发生内乱,人民不无疑惧,得冯仁佺安抚之力不小。军政府所颁布的安抚办法,主要有在各属设安抚员,并强调“各该属官绅如无反抗情形者,安抚员务宜和平接待”[ 《武昌起义档案资料汇编》上卷,第285页。]。

  五、筹设警察

  湖北的警察机构,首创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湖广总督张之洞饬令武昌知府梁鼎芬开办武昌警察局,设局于阅马场演武厅内,继改警务公所,并选派弁目二十人赴日本学习警务。

  清政府原有警察,平时迫害党人,结怨人民,武昌起义,一夜之间,尽行逃散。巡警制服,委弃于地,市面秩序,由军队维持。清高等巡警学校高元藩、刘复等,以党人身分,提请组织临时警察,维持地方公安,以减轻军队负担。军政府委高元藩任总理、汪秉乾为帮办,就原警察公所为办公地址,拟定暂行章程施行。较重要的条文为第一条“中华民国鄂省恢复伊始,军士疲于搜索,因筹办临时警察,借以息兵安民,是其宗旨”。第四条“本处系由军政府都督批准,饬令开立,所有一切经费,应暂由军政府支给”。第五条“本处人员除巡警总理一人由军政府都督委任外,余均得由本总理指派委用”。第六条“本处组织分内外两部,内以总务、行政、司法等科为限,外以东、西、南、北、中五区为限”。第七条“凡办警察一切人员,均系纯粹义务,除每日口食外,概不给薪”。第十二条“暂分总务、行政、司法三大科。总务科附设文牍、庶务、关防、军需、收发文件等科;行政科附设调查科;司法科附设侦探科,以归统一”。第十九条“外部分东、西、南、北、中五区,中区附本处,南区就望山门外警察上区旧址,西区就汉阳门警察后区旧址,北区借设武胜门外稼圃小学校,东区借设宾阳门内游民习艺所”。第二十条“各区设区长一员,副区长一员,警员十二员,书记一员,巡士一百零八名,杂役无定额”。第二十二条“中区自大朝街沿平湖门、文昌门、望山门、保安门至蛇山前西大街为限;东区自蛇山前宾阳门至通湘门、中和门至保安正街与中区相接之界为限;西区自蛇山后沿汉阳门、武胜门、忠孝门至蛇山一带为限;南区辖旧上区地段,自平湖门外沿文昌、望山门、保安门、通湘门、中和门、宾阳门外为限;北区辖旧属下区地,自平湖门沿汉阳门、武胜门、忠孝门至宾阳门为限”。

  临时警察筹备处成立后,杨澧、钱守范为总务科正副科长,胡堃周、刘文斌为行政科正副科长,彭葆仁、柯福根为司法科正副科长,顾庆云、朱希云、金瑞生、许炳炎、柳正麟分任东、西、南、北、中五区区长。时奸人常乘间放火投毒,日必破获数起。汉口军事吃紧时,各区警士曾编成队伍开赴前线作战。12月间改隶内务部,顾庆云任总理。[ 参阅徐陶生、王声淇:《湖北警察筹办处记》,《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上卷,第417~418页。]

  六、革除旧俗

  第一是剪辫子。清朝入关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来迫害汉族,故汉族人民用“头可断,发不可薙”为抵抗。到辛亥革命时,剪辫子与蓄辫子又成了革命与不革命的表征。湖北军政府成立后不久,即发布禁止蓄辫文。11月上旬,再次由都督府传谕军、警、政三界人士,略谓:“近日剪发者固多,阳奉阴违者实繁有徒。从初十日起,三日之内,由各长官调查,一律除去发辫;否则革除,听其自便。”又规定各机关职员蓄辫者没收证章;军队士兵不剪发辫者不发月饷。有几天还特设检查哨于各城门,蓄辫者不得出入。报纸上还发表过下列短评:

  险矣哉豚尾奴之心也,鄙矣哉豚尾奴之志也,谬矣哉豚尾奴之识也,其理由为大局未定,姑试诸异日。所谓异日者,即干戈偃息,总统已定之际或满政府覆亡之日也。此中立派也,此观望辈也,此汉奸也![ 《中华民国公报》1911年10月21号短评。]

  革命后,公然拖辫子的少了,意存观望者,大都把辫子盘于头上,再戴上帽子。上述短评抨击的正是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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