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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首义史》(连载38)

辛亥革命网 2015-06-12 09:33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冯天瑜,张笃勤 查看:21010
民国正式建立前,湖北军政府一度具有革命的中央政府功能,而《鄂州约法》也就具有国家约法的意义,是中国乃至亚洲第一个正式颁布并得以实行的民主共和国约法。

  第七节 其他诸部

  一、司 法 部

  武昌起义时,清湖北提法使司所属员司星散,衙署一空,档案表册,破坏无存。军政府成立,于政事部之下设司法局,局长由清谘议局副议长张国溶充任。其下分设总务、民刑、典狱三科,以投效人员之中有法律知识者,分治其事。政事部取消,司法局改局为司法部,原政事部副部长张知本任部长,彭汉遗、夏道南先后任副部长,任秘书的有韩玉辰。司法部于11月间先行筹设江夏临时审判所,专理江夏人民诉讼案件。又恐各府、州、县人民诉讼无门,复在省城筹设临时上诉审判所,专理各属人民上诉案件。议和期间,各属上诉案件增多,因限于人才及经费,特仿效法国三审三级制,于省城、沙市、汉口、武穴等处,筹设高级审判所,专理第二审民刑案件;一面通饬各府县于府、县署内设司法一课,暂行兼理民间诉讼第一审案件。如果对于各属第一审不服,则控诉于高级审判所;对于高级审判所第二审不服,则告于上诉审判所。未设高级审判所的地方之上诉案件,则由上诉审判所另设民、刑各一庭,专理其事。不服,仍由上诉检事局移请上诉审判所办理。

  审判标准,据南京临时政府指示,民国法律未经议定颁布,所有以前施行之法律及新刑律,除与民国国体抵触各条应失效力外,余都暂行援引,以资遵守。这样一来,湖北司法机构,仍照前清法院编制规定,上诉审判所改称高等审判厅;省城及汉口、沙市、武穴各高级审判所一律改为某处地方审判厅。各级检事局,亦一律改称检察厅。其组织,完全仿照前清法院。所谓革命司法,至此连形式也恢复了旧观。

  司法部改司法司之后,又呈准在黄冈、安陆、钟祥、襄阳、郧阳、恩施六处增设地方审判厅。各属知事,大都不学无术,对于民刑诉讼茫然无所措手,以致怨声载道,控告知事者,日必数起。知事兼理诉讼,流弊甚大。为普及审判制度,司法司经呈准都督府,各县一律设置初级审判厅,由司法司拟具各属初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看守所开办经常各费,列入各地方正式开支项内。

  司法机构既普遍建立,所需司法人员大量增加。湖北原有官立法政学堂,开办已达四年,毕业人数计有一百四十余人;讲习科毕业的有三百余人;附设审判养成所毕业的一百二十余人;肄业已满二年半的一百一十余人;外国法政学校毕业及外省法政学校毕业来鄂投效的近百人;原在湖北审检各厅供职的,约三十人。因司法一职,责任重大,特严定考试资格:外国法政、法律学校毕业或本国法政、法律学堂三年以上最优等毕业,及曾充法政学堂教员三年以上,或于司法服务确有经验的,可免考接洽录用;投考推检,须有法政学堂肄业二年以上之证书;投考书记官,须有普通法律知识。此项考试,自1911年底至1912年3月,共举行四次,其办法照前清法官考试章程,分笔述、口述二种,考试及格的作为试署;三个月后考绩,再分别去留。庭长、审判官有叶旭瀛、毕鼎深、刘大魁、王葆青、袁兰青等,书记官有彭经汉、吴懋勋、许连烈、李国标、袁濬、程毓璜、钟楚英等。[见《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下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页。]

  二、交 通 部

  军政府成立之始,即设立交通部,李作栋任部长,李钦副之,分设各科办事。又以张福麟为船政监督。交通部的组织尚未就绪,军政府条例公布,交通部改为政事部交通局,以汉口商人马刚侯为局长,接管汉口交通机构。

  交通局首先派课员陶德琨赴汉口接管邮电。据电报局外籍总办卜兰德宣称,彼为英国人,受大清国委托办汉口电政;今民军虽占有汉口,而彼乃外国人,与中国政治无干。民军不能对彼加以干涉;即大清国亦不能对彼有所更调。陶虽为留美学生,对此竟无能为力。翌日另派人往,卜兰德已将电局机件移往英租界,照常通报。当由外交局以军政府名义照会驻汉英领事,指责卜兰德以个人行为破坏中立,请将其驱逐,交还电讯器材。英领事知卜兰德理屈,函复照办。

  交通局的第二个行动是控制招商局轮船。招商局为清政府官办企业之一,各埠设有分局。武汉为民军所有,其汉口分局所有财产和停泊汉口的船只,理应由军政府接管。其时江面停有江孚、固陵、快利三轮。交通局派人洽商,招商局自称商办,局中人不能作主,应该报告总局解决。当交通局人员来到长江边,江孚、固陵已启碇向下游驶去。快利因先已派人驻守,为民军所有,此后常泊武昌鲇鱼套码头。招商局具呈军政府说,革命军扣留商船,于商人权利侵损过巨,请予发还以恤商艰而维军誉。军政府批示说:招商局为清廷创办,只有少数商股,亦官僚托名加入。照战时惯例,此等半商办之营业,即可没收;果为完全商办,军政府以战时需要,亦可征用其船舶。军政府的言词虽理直气壮,但并无实力控制长江航运,所以直至南北和议达成,长江上航行的外国轮船和招商局轮船既载民军人员,也搭清方官吏。[见黄中恺:《辛壬闻见录》。]

  至于铁道管理,虽曾由交通局派课员熊继贞到大智门车站视察情况,但车站人员均随清军进止。直至清军撤出汉口,民军始对湖北境内铁路只有一小部分管理权。

  10月下旬,汉口战争失利,武昌各部改组,交通局升为交通部,马刚侯他去。党人熊继贞任交通部长,下设总务、邮电、水运、铁道各科。武昌电报局由章盛恺接任,汉口电报局由于郁文接任。章、于均工程营革命士兵而习电学。其间发展电报线路,推广电话设备,维持水面交通,取得显著成绩。尤其汉阳作战期间,保证了江上日夜不停的军事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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